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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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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人民医院2019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计划》的通知

 
中共湘西自治州人民医院委员会
湘 西 自 治 州 人 民 医 院
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人民医院2019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总支、各支部,各科室:
      《湘西自治州人民医院2019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计划》已经院党委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湘西自治州人民医院委员会  湘西自治州人民医院
                                 2019年5月10日


湘西自治州人民医院
2019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计划
 
      根据《湘西自治州巩固提升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州实施方案(2017-2020年)》(州民创办〔2017〕3号)、《湘西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考核办法(修订)》(州民创〔2019〕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州有关部门的工作部署,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突出医院特点,实现医患和谐、医院健康发展的良好局面。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院党委、行政主要领导牵头,按照《湘西自治州人民医院2018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计划》(州医党发〔2018〕13号)已成立的州人民医院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在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领导小组领导下,在全院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委办公室,明确具体人员负责日常事务,落实计划、组织、督查、考核等工作。
      (二)完善创建载体。围绕“创建活动进机关”,结合医院业务特点,发挥行业优势,以事业凝聚民族团结进步的力量,以民族团结进步加强社会贡献。结合志愿服务,深入开展下基层、进社区服务活动,突出民族团结进步元素,突出工作特色。结合医院文化建设,丰富民族团结进步主题活动,开展民族理论政策学习,举办喜迎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主题活动,挖掘民族团结典型事例。结合学科发展和人才建设,加强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培养、使用、培训、晋级等工作。
      (三)强化宣传教育引导。从班子抓起,提高全员重视程度;充分利用院内电子屏、宣传栏、《宣传手册》、院网、微信等形式进行日常宣传,营造院内公共场所的宣传氛围;运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内组织生活,开展专题讲座、知识测试、座谈讨论、撰写体会等方式加强对党员的宣传教育。结合普法活动,在各族干部群众中深入开展法治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和守法意识,切实让全院干部职工在创建中深化对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认识,不断增进民族团结,增强事业发展合力。
      (四)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在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充分考虑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改善语言沟通支持等服务。着力解决影响民族团结、医患和谐等方面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结合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在院内开展影响民族团结进步的矛盾纠纷及安全隐患排查化解活动,及时排查化解我院民族领域的各类矛盾纠纷,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集中力量做好两个苗族贫困村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稳定以少数民族干部牵头的驻村工作队伍,确保扶贫工作经费预算,按要求组织全院帮扶干部深入扶贫村开展精准有效的帮扶工作,在促进基础设施完善、农村产业发展、农户困难解决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让党和国家的政策落到实处,让少数民族群众深得实惠。同时,继续加强医疗对口支援,把我院的优质专业资源送达基层,为区域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持续添加新动力。
      三、工作要求
      (一)落实领导责任。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将工作任务落实到人。
      (二)注重群众参与。要采取有效措施,广泛发动全院职工积极参与,让全院各族干部职工参与进来,立足各自特点,积极创新,深入推进创建工作。
      (三)加强督促检查。要结合实际,按照具体工作计划及安排,加强平时督查力度,各责任科室要全面掌握创建活动开展情况,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附件:湘西自治州人民医院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任务分解

附件
湘西自治州人民医院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任务分解
                                                                     总分:100分
序号 考核指标 分值 评分标准 责任科室
1 领导班子全年专题研究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2次以上(有完整的会议记录),制定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计划,按时将计划及申报表报州民创办 10 没有会议记录扣4分,没有相关部署文件扣4分,随机抽查医院干部5人以上,有不知晓创建工作基本知识扣2分 各总支、支部、
党办
2 深入挖掘民族团结典型事例1件以上,有相关部署文件、有典型事例,撰写事迹材料1500字以上,6月底前报州民创办 5 没有部署文件扣2分,事迹材料未上报扣3分 党办、宣传科
3 全年开展党和国家的民族理论政策、中办发〔2018〕65号文件学习2次以上,其中单位主要领导上民族理论政策课1次以上,有相关学习资料、图片佐证 10 没有部署文件的扣4分,每少一次扣3分 党办、各总支、
各支部
4 围绕“创建活动进机关”总结典型经验1个(2000字以上),7月底前报州民创办 7 未结合本单位职责打造特色亮点扣4分,未报典型经验扣3分 宣传科
5 举办喜迎新中国成立70周年民创主题活动、民族文化进机关活动各1次以上,有相关图片、文字资料佐证 10 没有部署文件扣2分,每少一次扣4分 工会、各总支、
各支部
6 重视少数民族干部、人才培养、使用、培训、晋级等,有计划、有落实 10 无计划扣4分,未落实扣6分 人事科
7 健全矛盾化解和排查调处机制,有完善的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的矛盾纠纷,结合职能抓好来湘西少数民族人员服务管理 8 没有相应制度和工作台帐的扣3分,因工作失误引发信访或上访的扣5分 院办、保卫科、
医疗安全科
序号 考核指标 分值 评分标准 责任科室
8 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5件以上 25 每少一件扣5分 工会、扶贫办
9 每月上报信息1条以上,全年在《团结报》等党报党刊上发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宣传稿件1篇以上 15 每少一条扣1分,在党报上宣传未完成的扣3分 宣传科
10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受到省级以上命名或表彰的给予加分;创建工作先进典型及经验在省级以上机关内刊、官方网站、新闻媒体宣传推介的给予加分;以系统为单位组织八县市和经开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主题活动且反响较好的给予加分 最高加6分 命名表彰省级加4分、国家级(含各部委)加6分;宣传推介省级加3分,国家级加5分;举办主题活动加3分 宣传科牵头、各科室配合